郑州进京机动车须取得环保标志
发布日期:
2010-03-27 19:20:42

河南省环保局发布紧急公告:从7月1日起至9月20日,国家环保部将对进京机动车实施严格的环保标志管理,机动车(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拖拉机、摩托车)进京前,必须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,经检测合格取得环保合格标志后方可进京。凡进京机动车申领环保合格标志须符合以下排放标准:汽油车须满足国家机动车第二阶段或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(国二标准以上),柴油车须满足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或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(国三标准以上);同时排放污染物检测合格。 省环保局提醒广大车主,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应携带以下证件: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;办理私车应提交车主身份证复印件,公车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、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委托代办的车,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公证书。不符合要求的车辆,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。



